如何區(qū)分會計學里的混合銷售和兼營?

如何區(qū)分混合銷售和兼營,謝謝?

S同學
2021-10-23 07:19:21
閱讀量 273
  • 老師 高頓財經研究院老師
    高頓為您提供一對一解答服務,關于如何區(qū)分會計學里的混合銷售和兼營?我的回答如下:

    同學,你好:

    混合銷售是一項銷售行為,雖然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但二者之間有直接關聯或互為從屬關系。如商場銷售空調的同時提供送貨上門、安裝服務?;旌箱N售關鍵點是需要同時具備:(1)同一項行為。(2)同一服務對象。即是同一項行為且同一服務對象,就適用同一個稅率。

    兼營是指納稅人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有兩項或兩項以上銷售行為,但是這二項或兩項以上行為沒有直接的關聯和從屬關系,而是互相獨立的。比如納稅人既有銷售貨物業(yè)務,又有倉儲保管業(yè)務,還有代理經紀服務,這些服務都是獨立的,沒有直接關聯和從屬關系,所以是兼營行為。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幫助到你,如有疑問歡迎同學繼續(xù)提問,備考加油!


    以上是關于會計,會計學相關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線咨詢或添加老師微信。
    2021-10-23 07:27:32
加載更多
版權聲明:本問答內容由高頓學員及老師原創(chuàng),任何個人和或機構在未經過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轉載或大段引用用于商業(yè)用途!部分內容由用戶自主上傳,未做人工編輯處理,也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果您發(fā)現有涉嫌版權的內容,歡迎提供相關證據并反饋至郵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員會在4個工作日回復,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其他回答

  • 劉同學
    如何區(qū)分混合銷售和兼營銷售
    • 姜老師
      你好,混合銷售強調“同一”比如銷售一臺空調給客戶A,同時給A進行安裝,這就是混合銷售,既有銷售行為又有安裝勞務行為, 兼營行為沒有同一性,比如酒店提供客服服務,同時又提供商品出售;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買東西
    • 劉同學
      對不起老師 我還是覺得沒什么不同
    • 姜老師
      混合銷售強調“同一”比如銷售一臺空調給客戶A,同時給A進行安裝
    • 劉同學
      兼營行為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買東西
  • 『同學
    老師,如何區(qū)分兼營和混合銷售?
    • 顏老師
      1、混合銷售:按照現行的 財稅〔2016〕36號 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本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2、兼營行為:納稅人從事不同業(yè)務取得的收入之間沒有從屬關系,屬于兼營行為。 3、混合銷售的本質是一項納稅行為;而兼營行為的本質是多項應稅行為。 4、混合銷售稅務處理原則是按企業(yè)的主營項目的性質劃分增值稅稅目;而兼營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應稅行為的銷售額,從而計算相應的增值稅應繳稅額。
  • s同學
    如何區(qū)分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
    • 徐老師
      1、混合銷售:對于納稅人從事業(yè)務,如果一項業(yè)務取得的收入從屬與另一項業(yè)務,則屬于混合銷售行為。
      如飯店內設商店,飯店屬于營業(yè)稅征稅范圍,是要繳納營業(yè)稅的。但是內部設立的商店一般是針對到飯店吃飯的顧客服務的,也就是說商店取得的收入與飯店經營有從屬關系,所以判斷為混合銷售行為。其次,由于其主業(yè)是飯店經營,屬于營業(yè)稅行為,所以判斷為營業(yè)稅混合銷售行為。
      2、兼營行為:納稅人從事不同業(yè)務取得的收入之間沒有從屬關系,屬于兼營行為。
      如某飯店同時開設餐廳、客房又開設商場,到餐廳消費的,不一定到商場買東西到商場買東西的,不一定要住宿。所以餐廳、客房、商場取得的收入沒有從屬關系,屬于兼營行為。分別核算的,則分別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1)在把握混合銷售行為時應注意三個“一”。
      ①同一項銷售行為中既包括銷售貨物又包括提供非應稅勞務,強調同一項銷售行為
      ②銷售貨物和提供非應稅勞務的價款是同時從一個購買方取得的
      ③混合銷售只征收一種稅,即或征增值稅或征營業(yè)稅。
      (2)把握兼營非應稅勞務時注意二個“兩”。
      ①指納稅人的經營范圍包含兩種業(yè)務,即包括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又包括提供非應稅勞務
      ②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和提供非應稅勞務不是同時發(fā)生在同一購買者身上,即不是發(fā)生在同一銷售行為中,即貨款向兩個以上消費者收取。
相關問題 相關文章 其他人都在看
精選問答
  • 匯算清繳應付職工薪酬賬載金額、稅收金額分別依據什么填列?

    教師回復: 熱愛思考的同學你好吖~ 賬載金額根據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的貸方實際發(fā)放額根據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的借方稅收金額就是稅法上允許扣除的金額,一般和實際發(fā)放額一致。老師這樣講同學可以理解嗎,預祝同學考試順利哦~

  • 兼職律師,為啥是工資薪金算個人所得稅?不是應該是勞務報酬?

    教師回復: 認真的同學,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的工資,是說兼職律師與律師事務所存在雇傭關系喲,任職受雇,取得的是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稅喲如果是兼職律師自己直接收取客戶的律師服務費,是獨立的個體,不存在任職受雇關系,那就是“勞務報酬所得”計稅的喲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幫助到你,預祝同學順利通過考試!

  • 這三類金融資產的入賬價值分別怎么計算?

    教師回復: 勤奮的學員:      你好!      1類入賬價值為:債權投資的初始入賬價值加上應計利息、加上利息調整金額或者減去利息調整金額。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入賬價值=支付的價款-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如有)。(這里支付的價款,包括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支付的交易費用)      2類入賬價值為: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交易費用-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利息或者股利------入賬價值=支付的價款-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如有)。(這里支付的價款,包括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支付的交易費用)       3類入賬價值是什么呢?-----入賬價值=支付的價款-交易費用-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如有)。      綜上:也就是說針對入賬價值而言,都是要用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已宣告但尚未方法的股利,不同的是交易費的處理,前兩類計入入賬價值中,通過:利息調整這個明細科目呈現。第三類通過不計入入賬價值中,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幫到你,不明白的歡迎隨時再跟老師交流哦~

  • 包工包料兩種按多少稅率計算,還是工,料分開算工9%,料13%?

    教師回復: 認真的小羽同學,你好~,如果工和料都有,分開核算,材料按13%,建筑服務按9%,如果沒有分開核算就從高。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幫助到你~

  • 權益資本價值=凈利潤/權益資本成本,這個公式如何理解?

    教師回復: 勤奮的同學你好:權益市場價值就是未來股利的現值,企業(yè)價值分析法下,假設凈利潤全部分配,所以股利=凈利潤。而且假設息稅前利潤是不變的,即凈利潤不變,符合永續(xù)年金的形式,所以凈利潤折現就相當于是永續(xù)年金計算現值,那么就直接用凈利潤除以折現率就行了。所以,權益市場價值=凈利潤/權益資本成本,權益資本成本就是折現率。祝學習愉快,如有疑問歡迎再交流呀,加油ヾ(?°?°?)??

我也要提問老師
手機注冊
選擇感興趣的項目,找到您想看的問答
金融類
ACCA
證券從業(yè)
銀行從業(yè)
期貨從業(yè)
稅務師
資產評估師
基金從業(yè)
國內證書
CPA
會計從業(yè)
初級會計職稱
中級會計職稱
中級經濟師
初級經濟師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