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后審核的地區(qū) | |
地區(qū) | 官方要求 |
北京 |
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 |
廣東 |
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發(fā)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 |
廣西 |
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yè)務系統(tǒng)、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jiān)管。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
浙江 |
考后核查。考前報考流程中所有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最終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需完成以下后續(xù)工作。 |
河北 |
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
河南 |
考后核查: 考試成績發(fā)布后,由省、市兩級人事考試機構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報名資格核查。請考生按照報考條件提前準備證明材料,關注省、市兩級人事考試機構發(fā)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參加考后資格核查。 |
山東 |
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各市要建立和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
山西 |
資格審核:成績發(fā)布后另行通知 |
遼寧 |
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運用在線核查、現(xiàn)場核查、協(xié)助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
黑龍江 |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核查貫穿本項考試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 |
海南 |
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并按有關要求對不實承諾進行處理。 |
貴州 |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guī)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
陜西 |
本次考試報名階段實行網上核查,不設置現(xiàn)場資格核查。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在考前、考中、考后通過在線核查、現(xiàn)場核查、協(xié)助核查等方式進行全程資格核查。對資格核查不通過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的人員,將作出報名無效或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已繳報名費不予退費。 |
青海 |
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核查。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通過報名資格復核和查詢社保等方式進行復核,并由考試行業(yè)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
四川 |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對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
江蘇 |
考后審查 審查對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 審核時間、上傳資料等信息詳看考務要求完整版。 |
西藏 |
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我中心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取消考試成績或不予核發(fā)證書。 |
新疆 |
按照《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本次考試考前不進行資格審查。 |
福建 |
考試組織機構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時,需要報考人員配合核查的。 |
陜西 | 本次考試采取考后資格審核,即合格標準公布后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通過人員將取消合格成績。考后資格審核事宜請關注陜西人事考試網及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相關信息。 |
湖南 |
考后人工核查: 考試成績公布后,將及時公布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名單公布后15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合格,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免試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現(xiàn)場核查”的5類考生的報考條件需參加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忌毎匆髷y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人社部門進行現(xiàn)場人工核查。考后現(xiàn)場人工核查有關要求說明見附件1。 |
湖北 |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xiàn)場核查、協(xié)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 |
江西 |
核查貫穿始終(考前、考中、考后),應試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 |
重慶 |
考后在線人工核查:我市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 |
吉林 |
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
云南 |
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jiān)督舉報。同時,還將抽取部分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核查。 |
安徽 |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
貴州 |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guī)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
內蒙古 |
考后我中心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監(jiān)督舉報,查實報考人員違反承諾,在考試報名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寧夏 |
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