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伯頓·馬爾基爾(Burton Malkiel)在對債券價格、債券利息率、到期年限以及到期收益率之間進行了研究后,提出了債券定價的五個定理。至今,這五個定理仍被視為債券定價理論的經(jīng)典。

 

債券定價原理:

 

定理一:債券的市場價格與到期收益率呈反比關系。即到期收益率上升時,債券價格會下降;反之,到期收益率下降時,債券價格會上升。

 

定理二:當債券的收益率不變,即債券的息票率與收益率之間的差額固定不變時,債券的到期時間與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之間成正比關系。即到期時間越長,價格波動幅度越大;反之,到期時間越短,價格波動幅度越小。

 

定理三:隨著債券到期時間的臨近,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減少,并且是以遞增的速度減少;反之,到期時間越長,債券價格波動幅度增加,并且是以遞減的速度增加。

 

定理四:對于期限既定的債券,由收益率下降導致的債券價格上升的幅度大于同等幅度的收益率上升導致的債券價格下降的幅度。

 

定理五:對于給定的收益率變動幅度,債券的息票率與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之間成反比關系。即息票率越高,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