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的稅收征收管理是怎樣的?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綜合所得的稅收征收管理是怎樣的?
綜合所得的稅收征收管理:
居民個人預扣預繳辦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向主管稅務機關(guān)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1)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一般規(guī)定: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jīng)紀人支付傭金時,應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3)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4)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于年度終了后兩個月內(nèi),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納稅人年度中間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提供。
(5)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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