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丟失證書補發(fā)領取通知
2015年9月1日至15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資格證書補發(fā)手續(xù)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7日至10日(9:00-11:30;13:30-17:00),持以下證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一層辦事大廳辦理新證書領取事宜:
1、本人身份證或機動車駕駛證原件;(注:由他人代領的,須持代領人、被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由本人簽署委托意見書。)
2、資格考試登記表原件(已交到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