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現金限額是有規(guī)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概念,是指國家規(guī)定由開戶銀行給各單位核定一個保留現金的最高額度。
核定單位庫存限額的原則是,既要保證日常零星現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盡量減少現金的使用。開戶單位由于經濟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應按必要手續(xù)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
為了保證現金的安全,規(guī)范現金管理,同時又能保證開戶單位的現金正常使用,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guī)定,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銀行和開戶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商定,凡在銀行開戶的單位,銀行根據實際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數額作為該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邊遠地區(qū)和交通不便地區(qū)的開戶單位,其庫存現金限額的核定天數可以適當放寬在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的需要量。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yè)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yè)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yè)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jiān)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現金收支的規(guī)定:
(1)開戶單位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2)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當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
坐支單位應當定期向開戶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
(3)提取現金應當注明用途,經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核后方可支付。
(4)特殊情況支用現金的,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核后方可支付。